同志们:
上周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伯军厅长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年全省教育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我们召开今天这个会议,回顾2015年教育督导工作,交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做法,分析教育改革发展形势,部署2015年教育督导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回顾2015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成效显著
2015年是“十二五”教育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关键一年。在“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体制”的总体思想指导下,全省教育督导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机制、负重前行、知难而进,充分发挥了教育督导的监督保障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教育督导工作任务。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取得重大突破;县级政府督导、中等职业教育督导、随机督导及专项督导有序推进;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教育督导在优化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确立了地位,拓展了平台,优化了队伍,彰显了价值,为“十三五”教育发展顺利开局以及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快完善督导制度和体系建设,着力推动依法督导改革全面深化
围绕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优化教育治理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督导,促进作风转变,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和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省督导办强化督导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推动依法督导的改革与创新。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吉林省教育督导规定》,报省政府法制办履行修订程序。编辑印刷《吉林省督导手册》,分为上下两册,共余800余页,88万多字,内容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督导法规政策、教育督导评估工具、教育督导工作案例,为全省督导工作者掌握教育法规政策和依法依规督导提供了便利。依据国家、省发展职业教育政策以及国家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内容设计,修订、下发了《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制订了《吉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办法》、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各地督导部门充分运用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这一有效机制,针对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制定随机督导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随机督导,推动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38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接国家评估认定,是全省教育督导系统2015年的中心工作,也是压力最大的一项工作。省督导办根据督导规划和国家要求,对磐石市等21个县(市、区)均衡发展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以问题为导向逐县下发督导通报,积极参与省政府督查室、省教育厅对38个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圆满完成迎国检以及整改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任务。各市(州)扎实开展复核评估,有效地督促和指导县级政府自查自评、加大整改力度、做好迎评准备。长春市市本级及七区共投入30多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仅装备一项投入近8亿元,市政府专门拨付2000万元化解德惠、农安3镇教育装备严重不足的问题;吉林市实施迎检工作周报告制度,形成迎检工作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模式,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一次性通过国检;白山市实施精准督查,以“校校行”的方式对薄弱学校、薄弱环节进行调研式督导,延边、四平、通化、白城、辽源适时召开专题推动会议或培训会议,督促和指导县区做好迎国检工作。全省34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这项工作,全省创造了新的工作模式(高位统筹调度;目标数据倒逼);政府、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创新了高效的工作机制(到位不错位;尽职不失职);各地创造了很好的工作经验(三级督导联评;校长局长联检)。我省均衡发展推进工作走到了全国的前列,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省政府对教育的褒奖。
按照督导评估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省督导办对9个市州的9个乡镇17所中小学校进行了随机督导,对长春市等13个市、县中等职业教育进行了专项督导,对农安县等16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并分别下发了督导通报。另外,还牵头或配合相关处室,完成了国家对我省春秋两季开学情况检查、硕士博士论文抽检、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体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教育领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7项专项督导。省督导办全年深入基层100多个工作日,累计检查学校1098所。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督学结构和督导资源整体优化
贯彻《教育督导条例》,适应督导功能强化、职能拓展,尤其是建立督学责任区和学校责任督学全覆盖的要求,各地加大督导机构和督导队伍建设力度,已经建立了一支1600多名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健全了教育督导机构,形成强有力的教育督导领导体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作用。2015年,通化市、松原市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通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建了督政科、督学科、监测科和综合科,配备了11名专职督学,所辖六个县(市、区)也全部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共配备47名专职督学;最近,经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延边州也成立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省已经有6个市州(长春、吉林、通化、延边、松原、长白山管委会)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强化督导培训,努力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确立培训项目,申请培训经费、制定培训方案,转变培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对骨干督学研修培训、督学全员远程培训、专职督学短期集中培训、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应用培训等四个督学培训项目,分别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东北师范大学和吉林省教育学院等培训单位组织实施。1000名专兼职督学完成了远程培训, 200名督学参加的省级培训和100名督学参加的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端培训,取得明显成效。近期还将举办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应用培训班,培训责任督学60人。根据迎国检需要,省督导办还对300名督学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培训。省已经着手组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督导专家团队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委员会。到大连实地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了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筹备建立督学队伍数据库。
(四)以开展评选创新县(市、区)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不断创新
积极推进对中小学校的经常性督导,目前全省共有4081所学校配备了责任督学并实行挂牌督导,基本实现了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省督导办为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方案和创新县评估认定实施方案,对永吉县、农安县、长春市南关区和通化市二道江区进行了督导评估,确定以上4县(区)为省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并推荐永吉县、农安县申报国家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省建立并实施向相关处室和部门征询教育督导项目的督导任务生成机制,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征求意见单等形式进行了有效落实;坚持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定期复查和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制度。各地不断创新督导方式,提高工作实效,辽源市实施“基础+特色”要素导向式督导评估制度,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参与、专业支持、督导并重”的督导模式;吉林市形成了“组织培训-指导自评-整改提高-市级复评-即查即改”的督导工作程序;农安县制定《中小学责任督学岗位成长激励办法》和考评体系,推行了制定计划、依法督导、指导反馈、总结汇报、跟踪整改“五步”流程和12种“贴身工作”法;永吉县创新督导技术,改进督导方式,建立了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任务,着力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各市(州)、县(市、区)以国家、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为依据,根据职责分工,按计划精心组织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全面完成了中小学素质教育首轮督导评估工作,有效促进了素质教育实施。构建了省—市(州)—县(区)三级联动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协作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专业水平较高的工具研发队伍。召开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任务部署会,组织与指导国家7个样本县和我省6个样本县按时完成相关学科质量监测工作。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完成了初中语文、生物,小学语文、科学四个学科监测工具研发,并组织开展省级质量监测,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象覆盖约120所样本学校,3600名样本学生,形成了质量监测报告。省监测中心被国家评为年度最佳组织单位。
2015年,在工作任务繁重、年初全省清理借调人员、督学队伍严重缺员的艰难状况下,全省督导战线上下一心,迎难而上,群策群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充分发挥了教育督导在事业发展中的应有价值,赢得了广泛认可和尊重。在此,请允许我代表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关心支持教育督导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示衷心感谢!向督导战线上的所有干部、所有督学表达崇高的敬意!
当然我们还必须看到,我省教育督导战线的基础条件、队伍状况、人员素质远不能满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需求,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督导方式,仍然难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督导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基本制度建设还特别有待完善,督导方式单一、缺乏创新,督导结果运用不够规范,督学队伍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推进教育督导改革的过程中逐步解决。
二、以新的教育发展理念为统领,努力做好2016年教育督导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承前启后之年,也是我们向基本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努力的关键一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对2016年教育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教育督导要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工作的需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016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全省教育“十三五”总体布局和教育厅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内涵建设和外延功能提升,完善督导机制,突出督政职能,拓展督学范畴,试点质量监测,优化督学队伍,全面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为做好2016年的工作,谈四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深化督导改革,创新督导机制
在2016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袁贵仁部长围绕贯彻和树立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从“以创新发展激发教育活力、以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以绿色发展引领教育风尚、以开放发展拓展教育资源、以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五个维度,对教育发展理念进行了深刻阐述。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树立和落实新的教育发展理念,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迫切需要教育督导创新工作机制。
2015年5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袁贵仁部长也在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管办平分离改革作了部署,从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服务意识等几个层面明确了策略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了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总的工作脉络,并将制定我省《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来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明确要求。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各方面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更是当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在管办评三个方面中,评价是办好教育的指挥棒,在支持、引领和监督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客观上看,评价又是教育治理体系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若干意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从推进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出发,积极搭建学校评、政府评、社会评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对教育评价的框架体系、体制机制、制度设计提出了5个方面的要求,即:推动学校积极开展自我评价;提高教育督导实效;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切实保证教育评价质量和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结果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在这个学校评价、政府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新型评价制度体系中,我们教育督导扮演的是政府评价的角色。《若干意见》第17条,明确了教育督导的职能定位和功能要求:“提高教育督导实效。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加强各级教育督导工作力量,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大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督导队伍。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实行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教育评价是改革的难点,教育督导如何立足政府评价的职能定位,统筹协调和处理好与学校评价、社会评价的相互关系,需要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下,深化改革,创新督导机制,完善督导制度,拓展督导范围,丰富督导内容,变革督导方式。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二,进一步健全督导机构,完善保障措施
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随着《教育督导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教育督导机构职能日益强化、督导内容不断扩展,对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提出,“要合理划分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整合力量,挖掘潜力,尽快组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并确保有效履行职责,按照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开展工作。”从国家层面看,《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后,国务院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2014年,教育部调整内设机构,强化督导机构建设,使国家督导办编制由原来的8个增至23个,司级领导4个,设综合处、义务教育督导处、专项督导处、学校督导处、督学管理处、评估监测处6个处;2016年2月1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更名为教育督导局,加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教育督导局整合监督评估职能,履行以下职责: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为便于与教育督导局更好地实现工作对接,需要调整并加强我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至今还没有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4个市及有关县(市、区),要积极争取,促成设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并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加挂到现有的政府教育督导室。
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建设。传统的教育督导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督导技术,变革督导方式,提高教育督导效率。实现教育督导信息化是督导技术创新的必由之路,省督导办将继续推进省级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建设。各县(市、区)要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工作上海会议精神,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督导的深度融合,学习借鉴和使用国家支持建立的深圳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实现教育督导信息数据实时分析,教育督导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交流讨论、资源共享等实时传达,提升教育督导评估效果。
第三,进一步完善督导制度,发挥督导效能
按照国家确立的教育督导体系,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根据年度教育督导规划实施好以下教育督导工作:总结第二周期省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印发的《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考核评价体系,修订省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做好启动第三周期对县督导评估准备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和迎国检工作;持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制定“高教强省”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适时开展高等院校专项督导评估;制定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做好启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印发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和《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修订《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和中小学校管理督导评价工作;依据教育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制定“改薄”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组织“改薄”专项督导;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根据国家督导局部署安排,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各项专项督导。
第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督导水平
督学是一支特殊的专业化队伍,督学的配备数量、督学的教育政策理论水平、教育管理领导能力、教学指导能力是教育督导机构能否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关键。2016年,国家将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将进行国家督学换届工作。当前,我省督学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专业化程度上,都远远不能适应教育督导改革发展需要,督学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贯彻落实好《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借助换届,优化各级督学队伍;加强督导力量,加强督学管理,促进督学队伍提升素质。
要争取人员配备。随着《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教育督导地位提升、职能转变和任务增加,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量成几何级数增长,这与督导机构人员不足的现实形成了尖锐矛盾,直接导致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能不能很好履行,影响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所以我们要积极向上争取,横向沟通相关部门,请编选人,充实队伍,优化督学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的督学队伍。
要强化督学培训。建立完善督学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督学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教育管理、教育督导评估理论、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并采取措施支持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与业务交流,提高督学专业能力。今年省督导办要继续对督学实施分层培训,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和我省督学队伍现状,设计不同的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专职骨干督学参加高端研修培训,专职督学参加省级培训,兼职督学继续参加网络远程培训。各地要组织督学学习和利用好《吉林省教育督导手册》。
要加强督学管理。健全督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督学任职条件任命或聘任督学。建立督学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督学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无论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都必须具有专业素养和任职标准,都必须提高专业化水平。完善督学考核制度,教育督导机构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免或者聘任、解聘的重要依据。研究建立督学激励机制,鼓励督学提升能力,履职尽责,依法督导,公平督导。
三、以创新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长效机制
2013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以来,我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制定《吉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召开全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启动大会,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各地制定方案,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根据学校分布,划定责任区,配备责任督学,建立了覆盖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的督学责任区,基本实现了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
2015年,国务院督导办启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先后发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以上两个文件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评估认定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建设活动。在县区自评、市复评推荐的基础上,省督导办成立督导评估组,按照《评估认定实施方案》,对照《评估认定指标体系》,对永吉县、农安县、长春市南关区、通化市二道江区4个县(区)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确定以上四各县区为“吉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并推荐永吉、农安县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刚才,永吉县和农安县分别从不同层面向我们介绍了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经验,两个县的做法各有特色,都有创新和突破,值得各县(市、区)学习借鉴。我们今天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交流会与年度工作会议套在一起开,就是要强化这项工作,借助这项督导机制,努力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要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工作为契机,“以创促建”,创新督导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评估标准,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强化督导保障,全面提高依法督导水平,努力形成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对中小学校务治理、教学和课程设置、学生和教师管理、教育资源配置以及学校安全等方面的全面监督和指导,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建立中小学校督导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对学校监督和指导的现实要求。国务院督导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推动平台。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方法,按照领导组织、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开展工作、保障措施、督导方式、问责整改、结果运用等8个方面的条件要求,重在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逐步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要注重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创新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部门,统筹领导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教育督导机构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对挂牌督导工作实行直接管理。政府专门印发落实文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通报情况,提出要求,检查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保障条件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
三要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制定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操作细则。完善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严格督学选拔聘任标准,规范责任督学资格准入。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层级结构合理,基本覆盖相关学科专业和教育管理领域。严格履行职责,科学使用方法,有效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制定督学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分类培训,重视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要规范工作流程,科学实施督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按规范统一要求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标示明确。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导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执行。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各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报督导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督导前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后在《督导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向督导部门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
五要重视督导结果运用。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月应对责任督学的督导报告进行汇总整理,特别是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适时地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相关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依法制定政策,落实法定责任,责成有关中小学校对照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将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的综合评价、评优表彰、专项经费安排、人事任免、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
同志们,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形势,为教育督导赋予了新的内涵,增加了新的职能。全省督导战线的同志们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教育发展新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善于创新,不断探索教育督导改革的新路径、新方法,推动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