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 巩固成效
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同志们: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新学期刚刚开始,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分析形势,谋划未来,明确任务,进一步做好教育资助工作。
刚才,12个地市资助中心和省资助中心分别汇报了各自工作,大家讲得很好,听了很受教育和启发。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提出,“要建立普惠和特惠政策相结合的资助体系,保证每一个残疾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教育要肩负起“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使命,“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专门讲了这么一段话:“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特别是要注重山区贫困地区下一代的成长。古人有‘家贫子读书’的传统。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总书记在2015年教师节前夕给“国培计划(2014)”北师大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的回信中也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指出,“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要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资助工作。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指出:“要认真落实好免费义务教育、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免费教育、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大学生助学等国家政策,积极探索增加资助内容,提高资助标准,解决好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省长蒋超良指出:“全部免除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学杂费,增加贫困学生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不断加大投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有效地保障了教育公平。一是逐步建立资助工作机构。截至2015年末,全省10个市(州)中有8个建立起学生资助机构,其中独立法人7个;60个县(市、区)中有49个建立起学生资助机构,其中独立法人的29个。总编制178人,平均每个独立机构编制6.1人。一些地方资助机构实现了归口管理。二是资助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学生全面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免费教科书和免费新华字典;在高中教育阶段,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普通本专科教育阶段,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随着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有效地保障了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有效地保障了国家资助目标的实现。三是完善了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先后下发了覆盖各个教育阶段的资助管理工作细则,规定了学生资助工作从学生提出资助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公示到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的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先后下发了一系列资助监管工作文件,建立了资助管理、检查、督察的工作程序,建立了资金监管制度,保障了资助工作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了国家资助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四是资助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中职免学杂费补助住宿费、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基础上,2012年实施学前教育资助,2014年新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5年提高了中职和高中的国家助学金标准。十二五期间,我省平均每年投入教育资助资金达14亿元。使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及时资助,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教育事业正处于深化改革、制定实施“十三五”教育规划,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不小。一是任务越来越重。“推进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已经列入我省“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需要下大力气才能得以完成。资助项目进一步增加,资助资金进一步增大。如何更好掌握资助项目、如何公平分配资助资金、如何加强资助工作信息监管,需要深入研究探索。二是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人民群众的教育公平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国家提出精准帮扶,对资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一些薄弱环节不容忽视。部分市、县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资助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有的学校未能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有的单位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人员素质亟需提高,等等。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学生资助各项工作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今年我省教育资助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继续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高校奖助学金、高中助学金分级分类资助,资助比例向贫困地区学生倾斜,实现精准资助。加强学生资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相应资助绩效考评项目和标准,在全省分学段实施绩效考评,提高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把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我们要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做好教育资助工作。
(一)全面落实资助政策。一是做好制度保障。要及时制定落实国家新增资助项目的工作办法,完善已有的资助制度,保障各项资助政策有规可循。省资助中心和各地要加强协调和沟通,抓紧研究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等新政策相关的操作办法。二是做好资金保障。各地资助机构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省中心汇报资助资金落实情况,通过协调、督察等各种办法,促进资助资金的落实。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审批受资助学生,要严格履行我省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程序,要严格管好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确保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全省仍有一些县(市、区)未按要求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中心。尚未成立专门机构的,要抓紧向局领导汇报,尽早成立专门机构。已成立机构的地方,要按进一步归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懂得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资助工作队伍中来。要加强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资助信息化建设。国家从2014年开始全面建立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逐渐成为资助管理的基本工具、资金预算、核算和审计的基本数据来源。资助管理信息化对资助管理标准化,确保公正、提增效能、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廉洁从政、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我省先后组织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子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其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中职资助子系统最早在2014年上线运行,并且,教育部即将在今年春季全面启用中职新系统,停用旧系统,其他子系统也即将逐步投入使用。资助系统投入使用后,就开始承担资金核算的功能。两年来,省教育厅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保障系统的运行。资助部门作为最终用户,一定要用好系统,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要做好预案,做好系统使用和管理方法的传、帮、带,防止工作人员变动、遗忘产生的漏报、错报的情况。对于非系统原因数据漏报产生的资金损失,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学生资助是一项惠民工程,要得到学生、广大群众的拥护,就必须加强宣传引导,要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从而主动地寻求政策支持。省学生资助中心制订下发了《2016年教育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要善于把握宣传时机,在招生、开学、毕业及“两会”等重要宣传节点,进行集中密集宣传。要丰富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移动通讯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开展资助宣传。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深入的政策解读,营造浓厚积极的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对资助工作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对资助政策及操作流程应知尽知,避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家长因不了解政策而放弃学业,避免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经济困难学生炒作。
(五)强化资助和育人相结合。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可以看出当前资助工作的重心从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过度到资助育人成才。资助和育人相结合即资助管理与服务育人相结合、济困助学与励志成才相结合;“经济上资助、政治上关心、学习上引导、生活上支持”。2015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彰了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其中,我省高校2人,高中1人,这些学生都获得了国家资助,同时又在学业和社会工作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我们要继续发掘这样的资助育人典型,使典型人物成为经济困难学生们前进的目标和动力,培养他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生活、学习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加强监管,保障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和资金安全
学生资助工作量大面宽、环节多,资金管理已成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经过几年的专项检查治理,学生资助工作逐渐步入正轨,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国内一些地方发现了个别学校(部门)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资金的问题,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开展。我们要居安思危,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监管工作。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加强学生资助监管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各类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报送的有关资助数据,必须经校长签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做到部门联动、县际联动。要认真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及家长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实施学生资助监管工作主管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严重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资金案件的县(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学生资助监管长效机制,重点监管学生资助制度、机制的建设与落实,确保从源头上堵塞学生资助工作的漏洞。一是定期对学生资助业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开展全面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不留死角;二是对现有的学生资助业务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该补充的补充,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把学生资助业务和操作都严格置于规章制度的约束监督之下,并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层次得到贯彻执行;三是监管所辖学生资助机构、相关学校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三)狠抓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申请、发放、回收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管。各市要定期组织资助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同时配合审计、纪检、金融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审查。同时完善信访投诉处理制度,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咨询邮箱等多种途径,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骗取、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挪用贷款学生提前还款资金等,对于违法违纪证据确凿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切实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我省从今年起,建立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重点对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资助政策落实和资助资金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工作考核;对资助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2015年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制度上、实践上都实现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且顺利完成学业,兑现了“绝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学”的庄严承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落实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资助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切实抓好机构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工作,确保各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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